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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2021年度省级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青海省互联网平台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建字〔2022〕475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2021年省级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青发改产业〔2022〕417号),并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确定了2021年度省级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9日。请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进行监督,如有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项目,请致电0971-6310983、3660138、6318746进行举报。

附件:2021年度省级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汇总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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