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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迅速传达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11月12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兴民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会议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

全局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充分把握新变异病毒传播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的新特点,坚定必胜信心决心,强化责任与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松劲、厌战懈怠、等待观望等思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织密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屏障。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要加大问题整治力度。加大对市场监管部门“层层加码”、随意关闭保障正常生产生活场所等问题方面的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力度,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精准防疫的有关要求,坚持公正、文明、柔性执法,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个人防护管理。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单位内部防疫要求,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摸清本单位风险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堵塞防疫漏洞。

会议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要加强农贸(集贸)市场监督管理。持续组织开展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综合监管执法,监督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食品安全责任,做好市场闭环运营、车辆闭环管理、货物查验消杀、无接触式配送、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市场风险隐患,确保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要加大价格监督执法力度。坚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置价格舆情,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及时发布价格违法线索核查情况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有序组织各地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防护用医疗器械、“四类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产品采购、查验、冷链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要求,确保核酸检测试剂供应充足、质量稳定,药械质量安全可控。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对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西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2家省局重点联点市场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价格稳控、产品质量等相关工作,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坚持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坚决杜绝因市场交易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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