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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2021年以来,青海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聚焦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改革、激活力,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2021年,先后召开4次省委常委会、7次省政府常务会、5次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0余次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教育领域有关重大政策文件、重大改革任务等事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全面实施学校党组织达标建设、“双带头人”培育和能力提升工程、“标杆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创建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中小学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成果持续巩固。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到高校讲授思政课,省级党政领导干部全年授课18次。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823场(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专题讲座189场(次)。高校专职辅导员师生比1:197,达到专职辅导员配备要求。各高校党委明确深化共青团改革工作责任主体,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科学编制“十四五”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一主十辅”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全省教育布局、统筹资源配置、谋划重大项目、推动重大工程。2021年,累计投入教育建设资金35.77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467个,建设校舍面积71.85万平方米,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经费232.5亿元,较上年增加3.7亿元,同比增长1.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21.2亿元,较上年增加3.1亿元,同比增长1.4%。年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小学850元、初中1050元,强化对各地各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科学合理支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全省中小学多媒体教室比例和学校100M宽带接入率均达到100%。

(三)全面落实“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制定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全方位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构建形成“教会、勤练、常赛(展)”体育美育教学模式,全方位培养树德、增智、强体、育美、有劳动素养的时代新人。制定印发《青海省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方案》,实施“民族团结+教育”融合发展行动,坚持从学生抓起、坚持从学校抓起,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促进各族青少年学生共同成长进步,不断筑牢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化学校课程方案,调整课程设置比例,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杜绝挤占现象,依法保障体育锻炼和美育训练时间。深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协调机制,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492万元,支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常见病监测及干预工作。

(四)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成立了全省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全省高考综合改革动员部署会和新闻发布会,统筹做好政策解读、人员培训、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启动实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坚决落实“双减”政策,积极引导全省292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理性转型或注销,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以省为单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压减,全省682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校内课后服务,学生作业负担和培训负担明显减轻。全面摸底调研,强化问题整改,制定《青海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教材教辅读物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大中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大中小学教材教辅读物选用规范。持续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面实施高等教育资源扩容工程,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立项建设1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5个省级一流专业,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

(五)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意见,建立师德师风定期通报机制,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完善教师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工资联动机制,确保我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公务员。建立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和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依法依规开展评比考核,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实施中小学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增设“双定向”中高级教师比例,开展高校职称评聘试点工作,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021年投入资金4860万元,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和教师达2.1万人次。

(六)切实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2021年发放资金10.27亿元,惠及学生近71.67万人次。一县一策制定学前教育薄弱县振兴方案,实施扩大普惠性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规范办园行为等五大行动,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对未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地区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给予补助。印发《青海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试点创建工作。制定《“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3.96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28所普通高中,建设校舍面积6.43万平方米,提升普通高中资源配置效率。制定出台《青海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找准发展定位,支持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发展,让更多残疾儿童青少年能够获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研究制定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青海获得21个奖项,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七)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园安全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校配合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各项工作,2021年全省未发生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玛多地震和考生规模持续扩大等多种考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考生为根本”的理念,采取帐篷高考、集中运送考生等灵活方式,圆满完成中考、普通高考、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22项国家和省级大型考试,为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组织实施校园安全风险和自建房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完成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四个百分百”目标任务。加强突发事件、灾害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教育,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5万场次,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共同护航、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八)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定《青海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指导,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强化留学生管控,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防止漏管失控情况发生。通过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青海作为西部民族省份,教育事业整体基础弱、底子薄,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盼,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主要有:市(州)、县政府配套资金难以有效保障和落实,逐年实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困难较大。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高,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学科教师数量不足,“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比例偏低,特别是青南地区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质量不均衡问题明显,部分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尚不能完全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要。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匹配度不高,产教融合不深,特色专业和基础能力建设亟待加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偏低,师资力量仍显薄弱,缺乏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三、整改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水平,聚焦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不断深化研究阐释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头脑。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校党建与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持续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继续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和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标杆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完善育人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组织编写适合各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的校本读物,全面推开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发挥研学实践基地作用的措施办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教育系统纳入大中小学德育体系,有计划、分层级开展思政工作人员培训,全方位提升思政工作水平。以发展素质教育为核心,制定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和器材配套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美育提升行动、劳动教育推广行动,持续优化学校课程方案,依法保障体育锻炼和美育训练时间,推进全省劳动教育实验区和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促进五育融合,实现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聚焦公平质量,推动教育普惠均衡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充裕普惠。强化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落实落细“双减”政策,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报告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推动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同步实施,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持续实施高职学校“双高计划”和中职学校“双优计划”,加快推进本科层次职业大学组建工作,围绕赋能生态文明高地和“四地”建设,构建中高本有机衔接的特色专业群,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巩固并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实施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紧缺急需人才,推动高校在三江源生态保护、盐湖资源综合利用、高原科学研究等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研究成果,提升高校服务社会能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聚焦三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实行精准招聘,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探索研究“集中培训+名校跟岗+返岗实践+国外研修”的培训新模式,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电子档案,实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完善“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教师竞聘上岗办法、教师考核办法等措施,在全省中小学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统筹编制资源,创新管理方式,开展编制动态调整,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现省市县全面达标。

(五)强化履职尽责,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修订15年教育资助政策,落实中央关于高海拔少数民族自治州教育“三包”政策,对现有各类区域性、打补丁型资助政策进行整合,实现全省资助政策统一规范,逐年增加教育资助类经费预算安排。建立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时提高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争取更多的中央补助资金。以县为单位推动健全学前教育教师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规范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支出进度监控,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全面实现。

(六)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教育保障能力水平。对照“十四五”建设项目库,实施各学段布局建设规划项目,协调推进西宁大学筹建等重点项目,探索“薄弱环节整校推进”样板工程,提升教育资源供给水平。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市县加快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和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实施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达标行动,建立健全基于项目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和标准,打造智慧教育实验区,开展人工智能、网络学习空间等信息化创新试点,探索建立智慧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对口援青机制作用,在中小学教学教研、跟岗培训、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联合科研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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