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各地迅速开展农贸(集贸)市场风险排查整治行动,采取“五个严格”措施,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一是严格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全面提升市场疫情防控管理,监督各类农贸(集贸)市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经营场所内部管理,与经营者逐一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落实防控要求和责任;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并执行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闭环管理运营模式,实行分时段错峰进货、销售,批发市场只批发不零售的方式,严格加强市场出入车辆管理,切实做到无接触配货、交易。
二是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内经营者要持照(证)经营,明码标价,依法规范经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强化预警研判,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市场巡查、行政指导、政策宣讲等方式,指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三是严格抽查高风险非冷链物品消毒记录。对市场经营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的单位,做好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的抽查工作。准确把握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范围,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抽查发现没有消毒证明和记录的,第一时间通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相关部门,督促货物所有者及时消毒处理,防范化解输入风险。
四是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管理要求。监督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采购提前报备、集中监管、“三专、三证、四不”等要求,对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严禁采购、使用、贮存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强风险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五是严格监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指导农贸(集贸)市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市场销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强入场查验,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入场销售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主动向市场开办者报告个人及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职责,牵头抓好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